据报道,日前,京沪穗等26个城市公布了2011年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其中,广州以57473元居首,北京56061元排名第二,而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2452元。平均工资或具有整体的参考价值,对个体而言意义并不大。纵然广州第一、北京第二,生活在这些大城市的人们,有多少欣喜于这工资后的“幸福指数”,又有多少在感叹“被平均”的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