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民生·热线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特别关注
 
标题导航
功能性饮料确有“神奇功能”吗?
押金单据不慎丢失消协调解帮助退款
秋日美景入画来
莫让手机离间了亲情
烟囱冒黑烟 环境受污染
名为摊位费 实为卫生费
违章建筑多 环境脏乱差
我省将取消公办高中择校
奎文区宏伟小学举行少先队建队日活动
2012年10月1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将取消公办高中择校



  日前,笔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出台了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将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在幼儿园收费方面,意见重申,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和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也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针对部分高中公私性质不明晰,以民办名义收取高额择校费现象,我省将清理规范普通高中改制学校,全面完成中小学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定性为公办学校的,执行当地同类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收费政策;明确定性为民办学校的,应履行民办学校审批手续,取得办学许可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登记;不具备继续办学条件和要求的学校应予以撤并、停办。坚决纠正以改制为名的乱收费行为。
  据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普通高中择校费在各个地区普遍存在,以济南市为例,公办普通高中择校费最高为每生18000元。意见提到,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争取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丛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05024601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