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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君
近日,据央视新闻报道,今年,卫生部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原来看病是自己先垫付,看完走医保报销;现在是医院垫付,病人看完病只用交自己的那部分,其余由医保部门支付给医院。此外,原来住院需要交一大笔押金,现在只用签署《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就可以直接住院了。” 这真是春天里的好消息,这一春雷涌动承载了民生的几多希望,先看病后付款并不仅仅是顺序的颠倒,更是医疗公益属性的回归,这种人性化的制度设计,是对一些医院惟利是图的纠偏和纠错,此举未必会从根本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但如果制度和相应措施到位,先看病后付费的裨益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可缓解医患关系。大部分医疗纠纷都离不开一个“钱”字,患者等着救命,医护人员追着家属要款,医患关系能好吗?“先看病后交钱”不仅便利患者就医结算,也能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能有效增强医患之间的信任。其次,先看病后付费是大势所趋。国外早已经实行这种制度,山东的部分医院也进行了试点,这说明此事有推广和可操作性,是大势所趋。再者,保证生命底线。先救命再提钱,这是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尊重,也是对生命的礼遇。 医患关系紧张,由来已久,卫生部这一“先看病后付费”制度的出台,赢得了民众的多数认可。正当民众为之充满赞许的时候,紧接着,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出面澄清:关于“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卫生部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但从未要求“全面推行”。在不到一天的时间里,围绕着卫生部在今年是否将推广实施“先看病后付费”模式的说法,经历了一个大转变。尽管卫生部官员最终的澄清让公众空欢喜一场,但焦雅辉说得很清楚,受社会征信体系、医保报销水平等条件限制,这种模式短期内无法全面推行,对于医疗体制改革中付费模式的话题值得慎重深思。 客观来说,目前卫生部对于年内全面推广“先看病后付费”的担忧是有足够理由的。“先看病后付费”制度不是包治百病的良药,它更像硬币一体两面,它能为患者解忧,但在医保报销比例不高,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的大环境下,一面要求医院认真诊治病人,另一面却缺乏对患者的诚信保证,贸然全面实施先看病后付费,为了消除一部分患者的烦恼,而将风险直接转嫁到医院身上,这无异于饮鸩止渴,最终很可能会破坏正在摸索中的医改。在这项制度中,患者和医院的诚信是关键,如果医生有意给患者使用价格稍高的药品,这种以药补医的政策如何规范;如果患者看完病,出了院,没去结清费用又该怎么办等,这些问题都需严格的制度设计。 “先看病后付费”制度无疑是一项好的惠民举措,因此,从公众利益的角度出发,这项制度的实施是大势所趋,也是医疗回归公益的应有之义。但在没有制度配套的前提下,恐怕行之不远,所以政府在此模式推广中需要承担多重义务。春雷先动,春雨势必要落地。所以在接下来,无论是对于逐渐提升医保报销比例的呼吁,还是对于早日实现医保全国统筹的推广,以及对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都是在为全面推广“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做坚实的准备。只要认准了方向正确,制定一个具体的详细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循序渐进,果断推进,遇到问题化解问题,春雷化雨的那一天将很快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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