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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通讯员张咏梅)近日,诸城市出台了《鼓励科学发展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大了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扶持力度。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对当年认定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给予法人代表一次性奖励5至10万元。鼓励发展设施农业。育苗基地当年达到50亩以上、年育苗数量达规定标准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至20万元。鼓励种植园区建设。企业、种植大户、合作社参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主导产业明确、成方连片且管理规范,园区面积超过3000亩,当年投资1500万元以上的,新增流转土地每亩补贴经营主体200元。鼓励养殖园区建设。当年新发展符合规划、面积在100亩以上的养殖园区,年出栏达规定标准的,给予投资人一次性奖励10至20万元。鼓励推进合作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年新增入社农户100户以上、带动新建种植基地500亩或养殖基地100亩以上、当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法人代表5万元。鼓励开拓农产品市场。企业或个人兴办区域性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并在工商局依法注册登记,面积50亩以上且当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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