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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论坛》8月下刊登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导朱力的文章说,发生在北京的几起事件,使媒体、网络、公众对社会极端事件引起高度的关注。这些极端事件并不是同一性质的,如果将不同性质的事件混淆在一起,笼统地归于民怨上升是不客观的。 从个体极端性事件的主体来看,有利益直接受损者、有生活屡受挫折者、有受到司法不公平对待者、也有非要达到不合理要求的情绪偏激者。这些极端者共同的特征,就是无稳定职业、无稳定收入、无组织依靠的“三无”人员,当其遇到挫折无处诉说、无法获得帮助时,会产生愤恨、绝望心态。这就需要外部的支持帮助。从当前现实情况看,这可由社区工作者或由专业社会工作者承担。长远看,在中国社会需要建立心理治疗体系,心理咨询师应该职业化与制度化。 极端事件经过媒体的报道后会产生传染、模仿效应。目前,媒体评论相对严肃,但部分网络评论相当情绪化,有将暴力行为“合理化”甚至“英雄化”的倾向,这在舆论上是对极端事件的支持与公众认知的误导。这种非理性化的评论,用简单的道德批判代替复杂的事件处理,在客观上会助长潜在的极端者的暴力行为。因而,媒体不要过于猎奇,网络评论更应理智,让社会舆论回归社会理性,防止社会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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