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前如不引导消费者合理点餐,餐后不提示消费者打包剩菜,餐厅或将被处以罚款。这个“餐饮浪费处罚办法”不靠谱,首先所谓“提醒打包”,提醒没提醒如何确认?没有一个标准,经营者如何决定哪种情形该提醒或不提醒呢?再者,这个“办法”应属于地方立法概念,但这条规定的问题是于法无据。这一规定的一个极大误区,是混淆了公权与私权的界限,公权力管了不该管的事,是私权利领域闯进了公权力。对社会管理特别是民众私权利范畴的问题,宜多一些温和、人性化,比如公益宣传,并为减少浪费提供尽可能的服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