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理论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理论
 
标题导航
关权力的“制度笼子”应有五方面的柱子
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法治国家
资本因素仍是经济增长最大贡献者
加快城市转型发展的战略思考
惟有书香久
哲理漫画
以土地流转信托经营模式助推现代农业发展
2014年12月1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权力的“制度笼子”应有五方面的柱子



  《北京日报》12月8日刊登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孙笑侠的文章认为,如果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只“制度笼子”该有哪些柱子呢?至少应有五方面:一是权利,比如公民和法人,可对政府提出复议申请,也可起诉。二是法定权限,即法无规定无权力。有些重要事项由法律保留,只能通过人大制定法律,政府不得自行规定;在法律上,把政府权力列明清单,没有列入“权力清单”的,就不是你的权力,你也不能随便给自己增加任何权力。三是正当程序,通过程序来控制权力。如果程序有瑕疵,就会带来行政行为无效的后果。四是监督,通过本系统之外的力量,如人大和法院对政府的监督与审查。五是裁量基准。这是个很重要的“制度柱子”。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