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工商行政管理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综合新闻
 
标题导航
释放改革红利 业主纷纷点赞
市工商局指导非公经济党组织开展“三亮”活动
图片
市工商局提醒:本月底务必报送年报
高新区在全省率先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以品牌效应带动企业发展
2015年06月19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热点聚焦
释放改革红利 业主纷纷点赞
——我市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综述



  □本报记者 王 莹
  通讯员 邱新华
  “我提交材料才一天,营业执照就办好了,真是太快了!”“没想到足不出户就把年报报好了,不仅节约时间,还省了车费钱,我来点个赞!”……这些都是自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我市企业、个体工商业主发自内心的感慨。市工商局自去年3月执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由于减少了审批环节,降低了创业门槛,营造了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改革红利进一步释放,企业、个体工商业主纷纷点赞。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37627户,注册资本(金)461.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3.5%、86.4%。
宽松创业环境
激活全民创业热情

  去年,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部署,市工商局研究拟定了我市《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分别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最大限度放宽了登记条件,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使政策措施家喻户晓、落地生根,有效促进了全民创业。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外,对其他所有行业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出资期限限制,办理登记时无须提交验资报告,大大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创业成本。
  放宽投资领域。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对于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鼓励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等人员创办多种形式的经营主体,减少了创业限制,拓宽了创业空间。
  放宽名称和住所(经营场所)条件。企业名称只要不与他人在先权利发生冲突、不涉及法律法规禁用条款,均允许使用。放宽住所(经营场所)限制,允许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不一致,实行“一照多址”;允许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软件设计等新兴产业在同一地址登记多个企业,实行“一址多照”;允许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大大释放了场地资源。
  改革年检验照制度。将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进一步减少了对市场主体的行政干预。逐步实行“先照后证”制度。实施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相对分离。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许可事项外,市场主体可直接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对应当取得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许可而暂未取得的生产类项目,工商部门根据企业申请实行“筹建”登记制度。
  放宽个体业户“免登记”范围。对在城市社区从事无固定店铺经营场所并符合城市管理要求的,从事水果、蔬菜、土特产品零售以及家电修理、缝纫等生活便民服务的,低保特困家庭和残疾人利用自有住房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在农村集市从事不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流动商贩,免予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转变职能
提升服务全民创业效能

  减少管制松绑减负。推行行政指导制度,对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轻微的新生市场主体违法行为,实行先教育规范、再责令整改、最后依法处罚的“三步式”执法模式,确需处罚的按法律最低限处罚。自2013年起,全面停收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部门“零收费”,每年为新生市场主体降低创业成本超过2200万元。
  下放权限就近审批。按照方便业户就近登记的原则,调整下放登记管辖权限。试行高新区、滨海区行使冠“潍坊”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权。委托滨海、高新开发区局直接以市工商局名义登记。市工商局负责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规定或授权的企业,以及部分国有、集体企业和大型连锁企业,其余全部下放到企业所在地县级局登记管理。探索试行了工商所受理公司制企业、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
  优化流程提升效能。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重要事项外,其他事项全部实行“一审制”,由受理人员直接核准登记。减少企业登记提交材料34种,减少登记文件29种,取消了企业住所实地勘察登记表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畅通登记窗口“创业就业”绿色通道,及时提供创业指导和政策解读等服务。加快网上政务平台建设,推进注册登记电子化,完善了网上登记信息查询、名称查重、年报、登记、审核等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
扶持引导
助推市场主体转型升级

  市工商局充分发挥工商部门掌握的企业登记信息资源优势和日常管理优势,积极主动地引导市场主体向更新领域、更高层次发展,促进了企业的产业结构优化和企业转型发展。
  引导支持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积极鼓励支持节能环保、高新技术、新型金融机构、生态旅游以及商务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加快发展,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的新兴行业、新型业态和具体项目,允许参照有关政策文件、行业标准、国际惯例等通行用语登记。鼓励自主创业者进入各类产业园区经营,积极提供登记注册便利。今年一季度,私营企业中新兴服务业发展迅速,实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服务业同比分别增长了149.2%、144.3%、400%、28.8%。
  助推企业业户转型发展。把推动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作为提高市场主体经营能力,增强内生动力的重要工作来抓,借助商事制度改革契机,深入组织实施“个转企”工程,引导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今年1-5月份,办理“个转企”登记548户,新增股份公司48户,全市实有股份公司630户。
  服务农村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大力宣传引导城镇社会资本下乡投资涉农经济,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等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登记。今年1-5月份,全市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2175户,出资总额57.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4%、57.9%。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达到20167户,出资总额255.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2.8%、45.5%。新登记家庭农场331户,总量达4069户。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2户,总量达到309户。新登记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成立的经济专业合作社285户,总量达到4606户。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