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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祝家店子村的季某某和祝某某本是和睦邻居,年初,双方因为宅地基问题发生了纠纷。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矛盾眼看将升级为两个家族的群体性冲突。得知情况后,新闻女生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出了2名调解员带着摄像师来到了祝家店子村。 通过调查了解,调解人员查清了事情原委,村里给两家规划的宅地基是紧挨着的,祝某某建房时超出了规划范围,占用了公用道路,使得原本4米的巷子变成了不到3米宽,对季某某出行造成影响。后季某某多次找祝某某理论,村里也进行了多次调解,一直没有效果。 通过与双方的沟通,调解员认识到矛盾焦点不在几米的宅基地上,而在农村人传统观念的脸面问题上。调解员决定采取先单独再集中的调解方式,先让他们单独面对镜头把想说的话说出来。然后做祝某某工作,向其阐明其行为的违法性质和如果拒不拆除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又从人情事理上向双方说明“远亲不如近邻”的重要性,争取到了双方的积极态度。这时,媒体调解法的优势充分体现了出来,矛盾双方在镜头面前均做出了让步,季某某愿意补偿祝某某拆除院墙的部分费用,祝某某同意年后天气转暖后拆除超建院墙,双方握手和好如初。 点评:本案中,双方从险些酿成群体冲突到握手和好,主要得益于媒体调解的力量。媒体力量在社会冲突的发生、演变和调和过程中,既可以帮助矛盾双方说事拉理,也可以争取到双方的高姿态和主动让步,这是媒体力量参与到人民大调解中的显著优势。 记者刘伟 通讯员秦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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