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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坊子区在城乡低保工作中,推行了“四级承诺、末端公示”制度,运行效果良好。该项《制度》从四方面规范了城乡低保工作内容。 一是承诺主体。承诺主体主要是区、街道、村(居)的低保经办机构、低保工作人员和申请享受或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城乡困难群众。 二是承诺方式。区、街道、村(居)的低保机构分别与低保工作人员、申请享受或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城乡困难群众签订以遵规守纪、诚实守信、严格自律和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承诺书,自我约束各自行为。 三是承诺内容。低保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开承诺依法行政、公平公正、接受监督等三个方面的内容;低保工作人员向社会公开承诺“优质服务、照章办事、廉洁自律”等三个方面的内容;申请或享受低保待遇人员向低保经办机构公开承诺“如实申报、诚实守信、据实退保”等内容。 四是末端公示。利用《村务公开栏》将享受低保家庭的户主姓名、享受人数及季度保障金总额、分类救助、低保政策等低保信息进行公示,并公布区、街道两级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四级承诺末端公示”制度的推行,做到了低保经办机构、低保工作人员与低保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承诺,营造了诚实守信、依法维权的低保工作新风尚,实现了低保救助“进出有序、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即退”的管理工作目标。 张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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