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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贫困家庭大学生解决入学难问题,体现党和政府对贫困大学生的关怀,区慈善总会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了贫困大学生救助活动。 此次活动的救助对象为:具有奎文区户籍,参加201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品学兼优,经山东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的城市低保、特困家庭贫困学生。贫困孤儿、特困残疾人家庭、革命烈士等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的贫困学生优先考虑。我区按照低保家庭大学生每人4000元,贫困家庭大学生每人3000元的原则开展救助。区慈善总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调查摸底、资格审查审核,市慈善总会报批等程序严格把关,确保救助金全部用在贫困大学生身上。今年共有19名低保家庭大学生、37名贫困家庭大学生获得救助,发放救助金29.8万元,目前,救助金已全部发放完毕。 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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