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理论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综合新闻

第03版
理论
 
标题导航
充分认识文化重要性 加快文化强国建设步伐
浅谈十笏园古建筑与潍坊历史文化的传承
莫让“未批先建”成为企业的习惯
谈加强文化建设对“法、德相结合”治国架构的影响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须用系统思维
科学研究不能“赶任期”
2011年11月0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莫让“未批先建”成为企业的习惯



  ◎马玉凤

学习一得
  近日,昌邑环保局对未批先建项目进行专项治理,对未批先建项目中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土小”企业,坚决取缔。看到此报道,不禁拍手叫好。
  近年来,通过未批先建,然后再补办相关手续而“洗白”的违法违规项目日渐在一些地方流行。从未批先建“违规产能”,可以“规划”后合法化,到违规别墅,补交罚款后就发给“通行证”……面对种种违法现实,相关部门为避免造成更大浪费,只好妥协退步为其补办手续,使不法行为合法化,而“补办手续”也就成了一些非法行为的洗白器。违法违规企业这种“先上车后补票”的行为在一些地方屡屡奏效,不仅给生态环境等带来严峻挑战,还破坏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使违法者得不到应有的惩戒与震慑,更是对社会规则、社会秩序的严重腐蚀。
  遏制企业“先上车后补票”现象,就应对违规企业实施严格追责。拥有“先上车后补票”想法的企业,往往抱着“有人查就‘补张票’,没人较真便可侥幸躲过”的心理。如果对“先上车后补票”的企业没有追责或者追责措施似“棉花捶”不疼不痒,那么,禁令也就容易成为浮云,成了不带电的高压线,失去了威慑力,而“先上车后补票”也就会慢慢成为一些企业的习惯。因此,对种种高污染、高耗能等违法违规项目的“先上车后补票”行为,绝不能心慈手软,必须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以达到惩前毖后、警示他人的惩戒效果。 
  消除企业“先上车后补票”现象,关键是要实现关口前移,做到“预防性监督,萌芽执法”。一些地方之所以明知某些项目不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法规,却依然我行我素,就是期望以“既成事实”、“生米做成熟饭”来迫使相关部门退让。而要消除“先上车后补票”现象,就应对事关生态、民生等工程项目,实施源头治理和监管,运用严格的环评等严厉措施,果断地把违法违规项目扼杀在摇篮之中,以防止其成为损失更大的“豆腐渣”工程、“半拉子”工程。同时,还要强化对监管部门不作为或者故意放纵的问责,使监管最大限度地“发力”。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05024601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