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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
把老年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以良好氛围激发群众文化创造活力
我市全力打造平安校园
差距主要在“财产”
依法督办贵在真督
防止文化发展中的“话语权迷信”
201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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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良好氛围激发群众文化创造活力



  马玉凤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指出“人民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最深厚的力量源泉。”这一深刻阐述是对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主体地位的尊重和凸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就应发挥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激发人民群众文化创造的积极性,而要做到这点,营造良好的文化创造氛围至关重要。
  人民群众不仅是文化的享有者,更是文化的创造者、创新者。回顾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任何文化成果,追根朔源都来自人民群众的创造。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道路上,我们要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各项部署要求,推动文化创作繁荣发展,需要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更需要营造鼓励文化创造的良好氛围,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创造的热情,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力获得更大的释放。
  以良好氛围激发人民群众文化创造活力,就应及时总结推广人民群众文化创造的成果经验。当前基层的文化建设发展繁荣,基层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文化娱乐内容和形式也不断发展创新。要善于发现、及时总结人民群众文化创新经验,使生活气息浓郁、具有时代特色、引领文化发展的好做法、好典型得到广泛传播,从而为广大人民群众文化创造、创新提供有益借鉴。要善于发现、推广人民群众创造的优秀文化成果,使优秀文化发展有资金、活动有舞台、传播有效益,不断扩大优秀文化成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以良好氛围激发人民群众文化创造活力,健全鼓励人民群众文化创造的制度机制是关键。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激发人民群众文化创造活力必须靠健全完善的政策机制作保障。要通过不断完善文化创造投入保障机制,为文化创造提供资金保障;通过完善文化创造人才培养机制,为文化创造提供有力人才支撑;通过完善文化创造成果保护机制,维护文化创造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文化创造者创新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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