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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10月31日刊登中央党校教授王东京的文章说,很多人都在议论并且希望缩小收入差距,我很理解。但为了把问题说明白,我认为应先讨论什么是收入,或者收入差距到底应该怎么算? 这里我与那些私企老板比又如何?人家开公司日进斗金,而我做教授月入仅数千。他的收入确实比我高,但除开商界应酬,单论个人收入却也相差无几,至少没有原来想象的那么大。 若转从财产看就不同了,他资产过亿,而我呢?除了手头那点微不足道的股票和所住的房子别无其它,两者当然没法比。由此可见,我等工薪阶层与私企老板的差距,主要是在“财产”而不在“收入”。 是的,比起收入差距来,目前财产差距的确更大,也正因如此,所以我认为与其调收入,不如调财产。再说,政府调收入的办法也并不多,来来去去似乎就两条,即对工资“限高”或者“提低”,可困难在于工资乃劳动力之价,高低要由市场定。政府“限高”只能针对国企,对私企则鞭长莫及;当然,政府可提高法定最低工资,但前提是得先减税,若只加工资不减税,失业增多反而麻烦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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