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至16日,省环保厅有关专家对我市国家环保模范示范城市进行复核预评估。期间,评估组认真听取了我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以来持续改进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创模工作档案等资料,观看了巩固提高创模成果专题片;对我市污染治理设施、重点工业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环境建设基本条件和环境管理等内容进行了现场核查,对我市持续改善环保质量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一致通过我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预评估。图为反馈会现场,评估组宣读评估信息。 通讯员孙鹏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