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环保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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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深入开展综合治理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我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预评估
我市强化措施确保“十二五”末消除劣Ⅴ类水质
我市再生水综合利用体系初步形成
我市流域区域环境生态功能逐步恢复
市环保局荣获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顺利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监督(扩项)评审
寿光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市建设技术核查
诸城通过省级生态市验收
201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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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强化措施确保“十二五”末消除劣Ⅴ类水质
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河道生态综合治理等是重点



  本报讯 (记者付生)日前,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全市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创新举措,抓好落实,积极构建流域“治、用、保”体系,确保“十二五”末消除劣Ⅴ类水质和达到功能区划标准要求。
  突出抓好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和点源治理再提高工程。按照污水处理厂限期升级改造方案,督促所有污水处理厂2012年底前全部完成升级改造,出水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律按一级A标准设计建设。加强重点镇村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到“十二五”末,所有县市辖区内实现重点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按照《关于批准发布<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4项标准修改单的通知》,采用“断面倒逼法”对各流域内企业以严标准倒逼其“转方式、调结构”,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对辖区内所有涉水大户、涉重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督促企业和污水处理厂不断加大再生水回用比例。
  加快河道生态综合治理进程。在现有河流生态综合治理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白浪河、虞河、弥河等重点河段生态治理,确保2012年底前河流水质稳定达到省控标准(COD<45mg/L、氨氮<4.5mg/L)、“十二五”末消除劣Ⅴ类水质。继续推进丹河、南阳河等河流综合治理,实现市控以上河流全流域、全过程、全方位立体生态治理,逐步形成“治理一个流域、培育一个湿地、造就一个生态地域”的新格局。
  加强湿地保护区网络建设。规划建设一批湿地保护区,使全市60%的天然湿地、90%的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加强对已遭受破坏湿地的恢复和重建,恢复原有系统的生态功能。加快峡山生态湿地扩建、寿光市巨淀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与生态修复、羊口滩涂芦苇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小清河寿光段生态修复工程等重点工程的组织实施。力争到2015年,建成各类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共20处,沿海地区重要河渠、道路基本实现绿化,80%宜林荒滩荒地实现绿化,林木覆盖率达到2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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