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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予”不是对民众的施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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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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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予”不是对民众的施舍



  《中国人大》第11期刊登了对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高强的专访文章,他认为,财税改革是政府如何处理好“取”和“予”的关系问题。他说,现在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高度重视“予”,动用巨额预算资金,力求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当然是好的。但是,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是,政府“予”的财力不是政府自身创造的,而是从企业和居民的收入中聚集起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的“予”并不是对民众的施舍,而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他进一步指出,当前各级政府都把财政收入增长作为衡量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指标,认为财政收入增长越多越好。但这对于经济可持续发展是不利的。因为政府掌握的财力越多,居民手中掌握的财力就越少,必然影响社会消费能力的增长。“如果政府取得的资金用得好,确实解决了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倒也无可厚非,但有不少财政支出的绩效并不理想。”高强告诉记者。
  鉴于此,高强副主任委员认为,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政府的主要责任应当是科学制定政策与规划,创造平等、宽松的社会环境。政府应通过调整财税政策让利于民,增加居民收入,鼓励居民勤奋创业,改善生活。对于政府必不可少的“予”,应主要用于解决无力创业群体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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