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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民企都属人民经济
2012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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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民企都属人民经济



  《新世纪》第25期刊登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胡德平的文章。改革开放的今天,全国人民正在全力以赴,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努力拼搏。这种经济应是人民经济,个体工商户是其中一部分,民营经济也是其中一部分,股份制企业、上市公司也是其中一部分,国有企业还是其中一部分。为何?因为国有企业也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我们应该用人民经济的理念,解开“国进民退”或“民进国退”内斗、内争、内耗的死结。公有制企业和多种所有制企业在市场中都是自由主体,彼此交易都应该是平等的,我国的立法也应该遵循“规范公权、保护私权”的法理。
  当今社会,讲信用、重信义、崇信誉德的必要性、迫切性已被全社会、各级政府、各类企业所认识,每个公民都应该从自身做起。由衷期望中国的民营企业家,更应该了解中国古代商人优秀的文化传统,高扬现代企业的信用、信义、信誉大旗,秉大信经商于天下,奋力推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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