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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汽车三包政策发布
明确三包责任由销售者承担
明确家用汽车退货条件
车主:早就盼着新规出台
专家:三包细则尚需完善
汽车三包不会冲击自主品牌
巴基斯坦高法下令逮捕总理阿什拉夫
外交部:在韩获救渔民将在修船后尽快回国
计生委:我国将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国策不动摇
民政部:及时救助流浪人员防止出现冻饿死现象
公安部提前10天启动春运交管工作
国办通知要求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
包修逾五日:消费者有权获得备车
更换或退车:消费者需付使用补偿
2013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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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早就盼着新规出台



  备受关注的汽车三包规定1月15日终于出台,这意味着从今年10月1日起,国内家用汽车用户将能享受到一系列新的三包服务。
  相对于中国汽车市场突飞猛进式发展,汽车三包等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则姗姗来迟。在刚刚过去的2012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又创下历史新高。伴随汽车保有量急剧增长,汽车消费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显。目前汽车消费方面的投诉呈现两方面特点,一是涉及金额较大,动辄十几万元;二是因为缺乏相应的法规和鉴定机构等,责任往往难以明确。
  “早就盼着新规出台了,上午听到这个消息非常高兴。”长春市民刘德松说。去年更换新车的他告诉记者,因为一些零部件质量问题,经常和经销商发生矛盾,但大多数情况下吃亏的还是自己。“有了三包政策,消费者维权就有了依据和底气。”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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