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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3月12日刊登刘元春的文章说,对如何全面、有效地进行收入分配改革,人们远未达成共识,这与我们对于收入分配领域的新现象认识不足有很大关系。 第一种新现象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城镇内部收入差距对全国基尼系数的贡献率逐渐上升并超过了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贡献率。这意味着,我们必须调整以往以“农村扶贫、城乡统筹”为主体的治理模式,建立以“城市内部收入差距治理”与“城乡差距治理”并重的新型治理模式。 第二种新现象是,长期分配不公的积累以及其他因素所带来的“存量不公”,即“财富分布不公”,已成为当前收入分配差距进一步扩大的新生核心因素,并将主导中国未来收入差距扩大的幅度。因此,财富存量调整,应是中国当前及未来收入分配调整的重要课题。 第三种新现象是,在“财富不公”、“权力分配不公”等因素作用下,民众享受教育和就业等公共服务机会的不公,成为进一步扩大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因素。因此,通过改革约束权力和重新界定公权力边界,通过教育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来纠正公共服务不公,也是未来收入分配改革的要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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