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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论坛》12月下刊登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黄顺江的文章说,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以人为核心”,抓住了城镇化的本质。 “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应回归人在城镇化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并更好地发挥政府调控和社会监督作用。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从而完善了城镇化发展机制。这一机制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尊重城镇发展规律,科学决策,尽量减少政府不当行为尤其是长官意志对城镇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二是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让人们自主地参与城镇化进程,避免“被城镇化”;三是尊重市场规律,使市场在城乡要素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以提高城镇化的效率和效益;四是尊重劳动,利益共享,使城镇化的成果惠及全体国民,包括城镇居民和广大农民,以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城镇化发展和建设的积极性。其中最关键的,是政府自身的权力必须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城镇化大局中,人人都是主体,都有参与决策和分享利益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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