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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绍堂 每逢年终岁尾,造成重大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各类事故往往多发。不少事故,又多为对一些“小事”处理不当而发生,多因当事者对“小事”的思想麻痺大意而酿成。血的教训告诉我们:防事故,必须时刻保持一种“如履薄冰”的强烈危机感;抓安全,莫忘“小题大做”,切实对事故苗头禁于未萌,止于未发,防患于未然。 把“小事”当作“大事”抓。安全工作中,如果不抓细节,不抓苗头,缺乏“小题大作”的意识,往往会埋下重大事故隐患。如:没熄灭的烟头随便扔,做饭后燃气阀门不及时关,老化的电线不立即更换,开着汽车随便打手机等,这常见的“小事”会引发大弊端。对那些因“小事”处理不当出了“大事”的沉重教训,必须举一反三,真正做到“吃一堑、长一智”,防止对“小事”不细抓严管出现“大问题”。 把“他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事故”抓。对待其他单位和他人出现的事故,不能只当新闻传,只作为耳旁风听,而应作为“自己出的事故”来对待,深查细究,看自己单位和个人有没有类似可能出事故的漏洞,整改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做到别人教训我吸取,别人“亡羊”我“补牢”,别人“吃堑”我“长智”,有效防止他人出现的问题在自己身上重演。 把萌芽的“苗头”当作发生的“事故”抓。“苗头”与“事故”之间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发现“苗头”不可轻敌,它是“事故”的前兆;对待“苗头”不可麻痺,它是“事故”的信号;消除“苗头”不可怠慢,迟一时有可能演变成大“事故”。不论大小“苗头”,都要以小见大,紧盯不放,以“苗头”查隐患、找“漏洞”,反复抓,抓反复,切实以有力措施,将一切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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