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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张安民 邱建华)“看,这些房子都是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有100多户呢。不少购房职工现在都是单位的技术骨干了,是住房公积金制度让职工住进了安居房。”站在益王府路海天花园小区内,青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的鲁主任高兴地向记者介绍。 青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是青州市非公企业中率先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个缩影。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建材集团水泥业务板块—中国联合水泥旗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两条6000吨水泥生产线,可形成年产熟料320万吨、水泥150万吨的生产规模,2012年公司年产值达到67601万元,上缴利税7933万元,拥有428人的专业化、技术化、年轻化的职工队伍。 随着企业效益的不断提升和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用工需求越来越大,“用工难”越发凸显。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的深入人心,该公司认识到依法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既是企业的责任,也对吸引和稳定职工队伍具有重要作用。2012年公司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原来的10%提高到18%,每月公积金缴存额由原来的15.3万元提高到27.6万元。 鲁主任给我们算了一笔账,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后,企业的支出确实增加了,目前单位每年缴交住房公积金大约330万元,但这部分支出按规定允许计入企业当年税前成本,免交企业所得税。“我们更看重企业的长远发展,现在有115名职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了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比商业银行低,大家省了不少利息。企业的兴衰,人才是关键,当初不少大学生应聘的时候,就冲着我们缴纳公积金,觉着咱们企业大气仁义形象好,买房有保证才签合同的。有房才有家,大家买房了,没有了后顾之忧,心更稳了,干活更有劲了,队伍稳定了,人心凝聚了,企业才能更好更快发展啊!” 鲁主任由衷地说,“其实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企业和职工来说是双赢。缴纳公积金为企业节约了所得税费用,一方面增加了企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职工的归属感,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另一方面职工购房能力提高了,可以用低息贷款买房,改善居住条件,提升生活质量,职工购房的后顾之忧解决了,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自然也就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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