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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草案》提出,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这一草案的颁布,法律效应有限,有了一条法规后,此前相关案例中遇到的执行难题,诸如取证难、老人是否出于自愿判定难等,也仍然难以消除。但将拒绝啃老编入立法,除了给一些尚不清楚如何保障自身权利的老人提供指引外,更重要的是表达了一种态度。啃老行为无法禁绝,但至少让子女认识到父母对自己的帮助不是理所当然的,子女理应怀着感恩之心接受这份亲情的馈赠。从操作性上看,立法禁止啃老也许只是“看起来很美”罢了;从社会教育上看,立法也许能引来一些社会反思。但无论如何,啃老现象绝不会因为一纸法规而消失。降低生活成本、提高社会保障等更深层次的变革,或许比推进立法,更能缓解啃老背后的民生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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