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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卢姝言)今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努力健全机制、制定防控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健全审判(执行)权“层级监管”机制。为正确处理放权与监督的关系,市中院在确定审委办为审判管理负责部门的同时,强化审判长、庭长、分管院长、审判委员会的层级管理体系,强化审判组织之间的监督,加强实体和程序监管,确保了审判权的依法正确行使。 健全审判权(执行)“动态监管”机制。依托可视化同步监督管理系统,将案件处理过程中的所有诉讼材料同步采集,质量监督人员在网上实时监督、跟踪考核,建立起了边办案、边监督、边考核的全新工作模式。同时,借助科学手段,积极推行分案、排期自动化、庭审监控视频化、确认结案微机化等现代化监督方式,堵塞了监管漏洞。 健全审判权(执行)“网络监管”机制。构建以审监庭、审委会办公室、监察室、立案庭为基点的案件监管体系,从各庭室抽选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法官担任案件质量监管员,定期“观摩庭审”、“回访当事人”,不定期实施“明查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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