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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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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案例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梁娟

  正处于青春期的初中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形成,面对侵害往往由于自我控制力和辨别能力较弱,不能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面对种种不良诱惑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意义重大。
  利用身边的案例对初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即案例教学法,事实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好方法。案例教学方法将学生置身于案例环境中使学生身临其境,真正从案例当事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动机和需要,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从而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采用案例教学法,一是选用案例注意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结合身边发生的案例,运用教材知识,组织学生讨论,贴近学生生活实际,容易引起学生的共鸣,产生积极的教育效果。二是发挥学生的主人翁作用,让学生自己搜集案例。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要让学生多关注新闻媒体,收集案例,试着用所学知识去解决。我们可以通过课前布置预习的形式,让学生们通过多种渠道去收集相关的法律资料和案例,留给上课交流使用,这不仅扩大了他们的知识范围,激发了他们寻求法律解决问题的兴趣,而且使学生的法制意识真正内化为行动。
  采用案例教学法,用好案例是关键。教学中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设疑式教学法。把选取的案例,结合课本内容,通过层层设疑的方法,引导学生去思考,去分析,去讨论,去寻找法律依据,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教材内容,从而实现教学目标。二是体验式教学法。“纸上得来终觉浅”,体验式教学法即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通过学生的亲身体验,有理有据的分析,便于学生接受、理解。教学中可采用“小小辩论会”、“我做小法官”、“法律知识竞赛”、“小品表演”、“模拟法庭”等形式,让学生亲身体验,在体验中感悟,在体验中明辨是非,从而培养学生的法律情感,达到养成学法、守法、护法的良好习惯。
  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就应该运用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激发、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使之从小养成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护法的行为习惯,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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